浇封型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浇封型电气设备是指整台设备或其中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和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防爆标志为“m”。 浇封型防爆云台 浇封型型电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 GB 3836.9-2014检测检验工作规定 GB 3836.9-200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9部分:浇封型"m"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1部分:通用要求; 1、 浇封剂的技术要求 热固性的、热塑性的、冷固性的环氧树脂和弹性物质与它们的添加剂、填充剂混合固化后被认为是浇封剂复合物。复合物应具有一定化学的、热的、电的、机械的稳定性。应进行介电强度试验、吸水性试验、热试验、热循环试验并合格。 每种复合物都有温度使用范围,电气设备的额定运行温度不能**过复合物的连续运行温度。热固性复合物应为热变形温度的80%以下;热塑性复合物应为软化温度的50%以下。 2、浇封的型式及厚度 (1) 浇封的型式 浇封型电气设备有三种浇封型式: (a) 埋封-在模型中浇注复合物,将被浇封件完全埋在复合物中,在复合物凝固后移去模型外壳的工艺; (b) 罐封-在模型中浇注复合物,将被浇封件完全埋在复合物中,在复合物凝固后仍保留模型外壳的工艺; (c) 浇封-采用埋封、罐封等方法将被浇封件用复合物密封起来的工艺。 (2) 浇封的厚度 被浇封的元件,允许有0.1升容积,这时的浇封复合物厚度应大于3.0mm,当元件空腔的容积小于0.01升时,浇封复合物厚度的厚度可为1.0mm。 浇封复合物的自由表面厚度应不小于3.0mm。如果复合物的自由表面面积不**过2.0mm2时,上述厚度可为1.0mm。 如果用金属保护外壳罐封,则外壳与元件或导体间浇封复合物的厚度不小于1.0mm。 如果用绝缘保护外壳罐封:外壳厚度不小于1.0mm时,浇封复合物的厚度不作要求;外壳厚度小于1.0mm时,浇封复合物的厚度应大于3.0mm。 穿过浇封复合物的导体、电缆,在复合物内有大于5.0mm的裸露导体距离。连接电缆及导线在复合物内应有防拔脱结构。 3、保护等级 浇封型电气设备分为“ma”或“mb”两种保护等级。 “ma”保护等级: 应在下列各种情况下不能引起点燃: 1)在正常的运行和安装条件下; 2)任何规定的非正常条件; 3)定义的故障条件下。 所以,ma保护等级的设备允许使用在0区。 “mb”保护等级: 应在下列各种情况下不能引起点燃: 1)在正常的运行和安装条件下; 2)定义的故障条件下。 所以,mb保护等级的设备允许使用在1区以下。 4、其它技术要求 (1) 有开关、熔断器的元件,应在外壳外进行浇封,大于6.0A的外壳要采用无机绝缘材料制成。 (2) 与外电源连接的浇封型电气设备或或浇封型部件,至少应能承受4000A的预期短路电流,并须有与其承受短路电流能力相应的保护装置。 (3)浇封型电气设备的元件在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可能导致过电压或过电流的一个内部故障状态下不能损坏浇封复合物的完整性。 (4)同一回路或两独立回路不同部分之间,或回路和接地金属之间的裸露导体,在浇封前已相互固定,须符合以下的较小浇封间距:额定电压为380V时,为1.0mm;额定电压为500V时,为1.5mm;额定电压为660V时,为2.0mm。 (5)浇封型电气设备的元件,如电阻、电容其元件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电压不应**过电路额定值的2/3。 (6)线圈、变压器、电动机的绕组如符合增安型电气设备的有关要求,并有保护装置防止温度**值时,浇封复合物不会造成损坏。